第二百五十章 有迹可寻-《花朝锦官君莫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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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会的不会的不会的……”锦官担忧地念着,神色紧张不已,“花朝那么聪明,应该不会被他们抓住的!”但当他从木桩上撤下那块碎布后,他的这个想法一下子就被推翻了。
“流光阁危,速去!”看着碎布上的血迹,锦官的心瞬间收紧,立即御剑朝着流光阁赶去了。
囚魂山下,血厥他们三人带着已经有气无力的花朝找了个茶馆暂作歇息。
看着这个自己曾经待过几百年的地方,血厥的脸上突然浮现出喜悦的笑意,他勾着嘴角,接过冷旭递来的茶小酌了一口,突然说道:“没想到,本座还能再回来!”
听着他这话,一旁的冷旭默不作声地饮尽杯中的茶水,脑海中不时浮现出当年他们四人在这囚魂山之中多经历的种种。
彼时的自己不过是个毫无任何修为的小孩子,若不是因为血厥的护佑,恐怕早就被横死在山中的野兽之口下了。所以,他一直认为是血厥给了他生的机会,纵使血厥将他引入的是魔道,他也从来未曾有过任何后悔。
他永远记得,当年还只有八岁的自己被父母扔在这野兽横行的山中时的绝望,他也永远记得,当一头巨型雄狮张开血盆大口时挡在自己身前的那个伟岸的身影,永远记得,他撕碎那头雄狮后背对着自己所说的话:小孩子,迷路了吗?我可以带你出去哟!
“你是谁?”孩童用颤颤巍巍的声音问着,惊吓过度的他还没得到回答,就双脚瘫软下去,晕了过去,醒来之后,就被血厥带到了流光阁。
他记得那些年,他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血厥身后,也记得,那个对谁都狠厉的血厥,在面对自己的时候,总是会意外的温和,比起把他当成瘟神丢掉的父母,血厥对他的好,让他觉得自己感觉自己还算一个人。
就算后来他知道了血厥留下他的真实目的,是因为他天生的和别人不同,拥有一身黑色血液,人们称之为黑狗之血的不祥之物,他也从来没有任何怨言,他甘愿用自己从生下来就带着诅咒的身体,成为血厥的附属品,就算血竭而亡,也甘之如饴。
因为血厥,他才觉得自己是个有用的人,是一个,可以被人需要的人。如果没有血厥,他的生命也许在八岁那年就戛然而止了,哪里会有机会能入魔道,获得这几百年之久的生命。
血厥于他而言,是永远不许自己背叛的人,因为就算当年仙魔之战之中,血厥也不曾抛弃过他,所以后来,他才会用尽一切办法找到复活血厥的方法,如今看着眼前这个模样相似,行为举止几乎与当年无异的血厥,他由衷地感到安心。
或许,这是他为血厥做过的最值得事情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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